全国哀悼日(19日-21日)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
首页 走进福华 网上报名 学车须知 学员服务 训练场简介 政策法规 班别介绍 学员专区
热点公告:
学车流程 班别服务 服务网点 桩训场地 服务特色 福华承诺
 

2007年4月1日起科目二、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

福华驾校:2007-3-15 10:44:38--文章来源:
 

3、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示意,不合格;

4、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,不合格;

5、在路口转弯时,使用远光灯,不合格;

6、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、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,不合格;

7、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,不合格;

8、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,不合格。

本新闻共3页,当前在第3页  1  2  3  

最新新闻
电车女”移情别恋放弃爱德华 农
北京油价涨幅全国最高 超过5.0
突发奇想测量空间 情侣被困后备
余姚:整顿不规范驾驶培训
驾培成本升高学时增加一倍多
广州:驾培质量排行榜首次评出
 
交通报道
上海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大变脸 司
广州:学车陷阱多权威教你识辨
苦练车技!驾驶车辆必须牢记“
机动车不避行人引发交通事故
赣粤高速股票入选上证50指数样
广州新排放标准最快7月出台
 

诚聘英才  |   客户反馈  |  版权声明  |  私隐策略  |  发布广告  |  联系方式  |  网站地图

版权所有:福华汽车驾驶学校 制作维护:科技办

总部地址:广州市中山一路水均南街6号(杨箕地铁D出口对面) 学车热线:020-8888 8888/2222 2228(10线)